我和一个乌克兰裔同事一同调入公司新的部门,我这同事和一个原来就在新部门的印度女孩不和,本来她一开始还告我去哪个folder找历史数据,后来看我和乌克兰同事走的近就开始疏远我,直到有一天她把那个folder里的全部文件都删了,好在我还知道怎么恢复,从此对印度女孩“刮目相看”
如果那人不回新加坡,估计新加坡拿他没有任何办法。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有从印度引入相当一部分科技职位。我不知道他们这2个国家和印度有没有科技方面犯罪的引渡条例没有。应该考虑印度条例,以便以后这2个国家引入科技人才的时候避免再发生这种莫名的损失。否则就应该减少引入印度科技人才。一旦有发现破坏的外劳,就公告天下,以避免后一个公司的巨大损失。
其实加拿大也一样,原本加拿大有着很宽容,宽松的生活和社会环境,引入一些害人的渣滓。最后法律法规只能一而再,再而三地收紧。